賭場包的尚無證據
對於有的士車隊為賭場、娛樂場所 “ 包起 ” ,交通局長汪雲稱,聽到社會有關的反映,但暫時沒有實質證據,將會進一步向業界了解。法務局長張永春指出,早年 “ 的士規章 ” 沒有預想到會出現這種情況,當的士並非純粹接載一般公衆,變相令市面行駛的的士減少。因此,未來在的士發牌上,當局有條件嚴格規管的士營運,規定的士在沒有可接受的理由下,必須確保提供最少的營運時數。以至不同的士須接載電召的數量、牌照的年限等,他相信透過新的 “ 遊戲規則 ” ,要求投牌經營者必須履行,可更好解決現時發牌制度未能解決的問題。
車內裝錄音非錄像
另外,張永春重申建議在車廂安裝的只是錄音監察設備,並非錄像錄音設備,有關設備可防止執法人員 “ 引誘執法 ” , 保護司機合法權益。為消除司機和乘客有關私隱的擔憂,首先車廂內裝有錄音設備及其目的將作明確提示,其次是必須對錄音資料的讀取、保存作明確規定,訂定僅 在發現違法行為或投訴時,方可由專門人員翻查特定時段的錄音資料,嚴格禁止影響、干擾、毀壞錄音設備、非法獲取錄音資料或將錄音資料轉作他用的行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