建議提高罰款二千至五千
的士客運法律制度諮詢文本中提出提高罰款金額,但對於嚴重或重複違法者而言,罰款增加僅是增加違規成本,可能會出現變本加厲的情況。因此,針對嚴重及重複違規者,同時建議採用中止或取消的士司機從業資格的處罰,亦即釘牌。
現時的士違規行為採取定額罰款一千元,文本指出,相關金額除了多年前訂定,現時難收阻嚇作用外,由於每個違法情節各有不同,故建議將定額罰款改為最低及最高限度的方式,罰款增至二千至五千元不等,以便主管部門視乎違規事實的嚴重程度,科以相應的罰款。
同時考慮到提高罰款,可能會令違規行為變本加厲、 “ 羊毛出在羊身上 ” 的情況,法務局長張永春表示,文本引入 “ 釘牌 ” 制 度,中止或取消的士司機從業資格的處罰,應該適用於嚴重及重複的違法者,至於違規多少次才會採取釘牌手段,政府會參考相關法律及透過諮詢聽取意見。另外, 對於有意見認為應引入的士司機扣分制,則需要考慮現時本澳尚未實施駕駛者違規的扣分制度,是否需要只針對的士行業引入,還需進一步研究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