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修法倡一單位配一車位

泊車難問題始終困擾澳門


柳智毅


議員柳智毅直指車位不足,是車位價格飆升的元兇,問政府有何措施增加車位供應。運輸工務司司長羅立文表示,全澳公私停車場及路邊合法汽車車位約有十二萬六千個,而汽車總數為十一萬部,即汽車車位總數多於車輛總數,足夠泊車。但電單車泊位嚴重不足,全澳約十二萬部電單車,但只有六至七萬車位,即近半數電單車要非法泊車。


羅立文又指出,按第四二/八九/M號法令規定,一般A級或以上樓宇(即樓宇高度超過二十點五米),每兩百平方米的住宅總實用面積,須設置一個輕型車輛停車位。他建議修法,每幢大廈應一個單位設置一個車位。具體可待法案提交立法會再討論。


翻查資料,工務局前年底已在檢討法律,指法令只規範A級樓宇,但沒有規範M級及P級樓宇(即低於二十點五米樓宇)須設置停車場及車輛類型,造成車位供應不足。當局擬提出的修法建議,包括細分樓宇用類,調整停車位比例計算基準,細化車位類型等。




發佈日期︰
2017-12-06
消息來源︰
澳門日報